山东-济南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济南市人民政府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日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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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地下管线(以下简称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保障地下管线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下管线是指在我市城市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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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山东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市容市貌管理》《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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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保障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山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山东省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以下简称“优抚对象”),是指具有本市城乡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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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住宅建筑使用功能,提高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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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2021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5月28日(联系电话: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66607748)(此件公开发布)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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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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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行为,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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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2017年全市城乡建设项目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全市共安排城乡建设项目1012项,其中,新建项目499项,续建项目513项,总投资13199.3亿元,2017年度计划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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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总要求,经市政府研究,确定针对房地产市场过热、价格上涨过快现状采取进一步调控措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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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和相对就近原则,在开展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提前公布空余学位,接受随迁子女入学(入园)申请。卫生计生部门按规定将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纳入当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政策,将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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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有效防控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推进我市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1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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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全力推进健康济南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6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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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省委、省政府“一次办好”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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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为全面加强和规范我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政务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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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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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5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8〕5号)精神,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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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要求,我市参照《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鲁政办发〔2023〕4号),修订形成了《济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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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单元,依据统一布设样点,组织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分级分类分层次开展技术实训指导、质量控制,建设土壤普查数据库和样品库。其中,2024年7月底前完成全部外业调查采样工作,8月底前完成全部内业测试化验任务,按要求实时在线填报数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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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辖区京沪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济政发〔2016〕10号)将于2021年4月19日有效期届满。为保障高速铁路路线安全,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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